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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關于組織編制
第4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
實施規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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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關檢驗機構、第二屆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技術評審組:
為繼續加強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以下簡稱抽查規范)體系建設,擴大抽查規范覆蓋的產品范圍,提升監督抽查技術保障能力,我司在先后組織編制了3批抽查規范并發布實施的基礎上,決定組織編制第4批抽查規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編制原則
抽查規范是依據法律法規、有關標準、國家相關規定等制定的實施監督抽查的工作規范。編制抽查規范應遵循依法依規、科學合理、可操作和突出重點的原則,對抽樣、檢驗、判定、異議復檢等各個環節,都應明確既具科學性又具針對性和操作性的系統規定。其中,檢驗項目應突出安全、健康、節能、環保及重要使用性能(或特征值)指標,并及時跟蹤最新的相關產品標準或有關產品質量的強制性要求;抽樣方法務求科學、合理,符合監督抽查工作實際,具有可操作性;綜合判定時,根據檢驗項目的重要性,區分出不合格的嚴重程度。
二、編制計劃
結合近年來國家監督抽查產品情況,重點突出涉及強制性標準要求和實施許可準入的產品,在廣泛征求相關單位的意見并經第二屆產品質量國家監督抽查技術評審組(以下簡稱評審組)專家審核研討后,我司制定了《第4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制計劃》(見附件)。編制計劃包括日用及紡織品、電子電器、輕工產品、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農業生產資料、機械及安防、電工及材料等7大類,共計42個產品。
三、編制要求
(一)本次編制工作應嚴格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管理規定》(質檢監函〔2014〕71號,詳見質檢總局產品質量監督司子網站“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專欄http://cpzljds.aqsiq.gov.cn/cpzlccxx/ssgf/201412/t20141212_428413.htm)的要求開展工作。
(二)主編單位應組織參編單位按照《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寫指南》共同起草抽查規范,并于2016年1月15日前提交評審組初審。各編制單位送審的材料應包括:抽查規范(報批稿)、抽查規范編制說明、抽查規范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抽查規范引用的主要產品標準等文件和參考資料。
(三)我司委托評審組負責組織第4批抽查規范的編審工作。各專業組負責抽查規范工作的聯系人如下:
序號 |
專業類別 |
工作單位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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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日用及紡織品 |
福建省產品質量檢驗研究院 |
陳? 偉 |
0591-83602773 |
cw9620@163.com |
2 |
電子電器 |
國家家用電器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潘? 權 |
010-58083802 |
panq@cheari.com |
3 |
輕工產品 |
上海市質量監督檢驗技術研究院 |
禇君艷 |
021-54263403 |
13601842761@163.com |
4 |
建筑和裝飾裝修材料 |
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高? 薇 |
0551-63356266 |
ww5515@126.com |
5 |
農業生產資料 |
國家農機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 |
張 ?琦 |
010-64883331 |
zhangmingqing2000@163.com |
6 |
機械及安防 |
浙江省質量技術監督檢測研究院 |
邴智剛 |
0571-85125378 |
bingzhg2006@163.com |
7 |
電工及材料 |
安徽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 |
王國兵 |
0551-63356163 |
azjwgb@163.com |
初審后,各專業組應于2016年2月29日前將評審通過的抽查規范提交綜合保障組。復審后,綜合保障組應于3月31日前將抽查規范(包括編制說明和征求意見匯總處理表)上報監督司。
(四)各有關檢驗機構要高度重視抽查規范的編制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要求,認真組織編寫和報送抽查規范,主編單位與參編單位應充分協商,積極配合評審組工作,按時完成第4批抽查規范的編制工作。評審組要做好抽查規范編制部署工作,組織宣貫和講解《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寫指南》,堅持客觀、科學、準確的原則,積極發揮技術把關的作用,指導有關質檢機構做好本次抽查規范的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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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第4批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實施規范編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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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產品質量監督司
2015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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