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嬰兒配方食品標準規定,不應使用危害嬰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所使用的原料和食品添加劑不應含有谷蛋白;不應使用氫化油脂;不應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原料;只有經過預糊化后的淀粉才可以加入到嬰兒配方食品中,不得使用果糖。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不應使用危害嬰兒營養與健康的物質;不應使用氫化油脂;不應使用經輻照處理過的原輔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