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市場監管局印發了《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實施方案(試行)》,綜合運用食品生產企業食品安全風險分級和通用信用風險分類,對企業實施差異化監管:一是科學劃分風險等級。根據食品生產企業品種業態、規模大小、管控水平等確定食品安全風險分值(100分),根據企業通用信用風險分類結果確定信用風險分值(20分),按照分值由低到高,將食品生產企業風險等級評定為A級、B級、C級、D級,分值越高風險越高。二是動態調整風險等級。新設食品生產企業由屬地市場監管部門在企業獲證三個月內開展一次監督檢查,根據風險因素量化分值首次確定企業風險等級。依托食品綜合監管平臺,及時更新企業風險因素量化分值,可實現全省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每月動態更新。三是特定情形直接調整風險等級。對獲得良好生產規范、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認證等的企業,相應調低風險等級;對故意違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受到行政處罰的企業,相應調高風險等級,對被列入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的企業,直接定為最高風險級。四是依據風險等級實施分類監管。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對A級企業原則上每兩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B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1次全項目監督檢查,C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2次全項目監督檢查,D級企業原則上每年至少開展3次全項目監督檢查。
食品生產企業風險分級分類監管將有力推動安徽省信用監管與食品生產領域監管的深度融合、協同聯動,進一步優化監管資源配置,形成監管合力,不斷提升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性、及時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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