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6日,遼寧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盤錦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22年11月8日,當事人印發《關于暫定興隆臺區液化石油氣經營企業的批復》,明確“在某液化氣公司新站建成使用前,由某液化氣站負責經營興隆臺區域液化石油氣”。2023年3月9日,當事人印發《關于明確二界溝街道瓶裝燃氣經營主體的函》,明確“擇優選擇某液化石油氣供應站從即日起作為二界溝區域燃氣唯一合法經營主體,負責在二界溝街道(含元榮興、榮濱區域)經營瓶裝液化石油氣”。截至調查前,前述文件均在執行。
遼寧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制發文件直接指定兩家企業分別為興隆臺區和大洼區二界溝街道瓶裝液化石油氣唯一經營企業,導致其他企業無法在相應區域經營,排除、限制了相關市場競爭,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三十九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限定或者變相限定單位或者個人經營、購買、使用其指定的經營者提供的商品”和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整改,及時廢止原文件,向遼寧省市場監管局提交整改報告,全面開展自查自糾,舉一反三落實公平競爭審查制度,防止排除、限制競爭的政策措施出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