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24日,云南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對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涉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立案調查。
經查,2021年11月22日,當事人印發《昆明市五華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五華區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合作企業(伙伴)進入和退出實施辦法的通知》(五政辦通〔2021〕97號),要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合作企業(伙伴)中標人須在五華轄區范圍內注冊成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的合資項目公司。
云南省市場監管局認為,當事人制定印發文件,要求城市更新改造項目合作企業(伙伴)中標人須在五華轄區范圍內注冊成立全資子公司或控股的合資項目公司,違背了市場公平競爭原則。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壟斷法》第四十五條“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不得濫用行政權力,制定含有排除、限制競爭內容的規定”的規定,構成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行為。
調查期間,當事人積極整改,主動糾正違法行為,發文廢止了上述文件,并在政府信息公開上公示,消除了不良社會影響,恢復了市場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