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日,越南通報了《藥品和藥物成分注冊指南》。該指南主要內容如下:
——在越南供人使用的現代藥品、疫苗、生物制品、草藥和藥材(包括活性成分、半成品草藥成分、輔料和膠囊殼)的上市許可的簽發、更新、修訂和撤銷的文件要求、程序;
——確保應用中安全性和有效性所需的臨床數據;
——豁免在越南進行臨床試驗或其某些階段的規定,必須進行4期臨床試驗的藥物;
——藥品/藥材上市許可申請的驗證、更新和修訂規則;
——在2018年11月12日第155/2018/ND-CP號法令第5條第43款a項規定的情況下,進口尚未批準上市許可的藥品許可證申請的驗證規則,該法令規定了越南衛生部管理下的商業條例的修正案;
——上市許可咨詢委員會的組織和運作規則;
——藥品和藥物成分上市許可頒發咨詢委員會的組織和運作原則。
該指南將于2025年7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