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關于調整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的通知
國市監注發〔2021〕17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城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市場監管局(廳、委):
根據《外商投資法》《外商投資法實施條例》《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國務院關于實施金融控股公司準入管理的決定》等法律、行政法規、國務院決定有關規定,結合機構改革和職能調整情況,市場監管總局調整形成了《企業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2021年)》《企業變更登記、注銷登記前置審批事項目錄(2021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市場監管總局
2021年3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